Friday, June 27, 2008

->記者--> 警察 --> 老師 -


policeTeacherMedia


台灣的社會亂像何其多。有三樣是可以比此借鏡,甚至相輔相成的:

1. 新聞媒體素質低,狗仔精神。炒新聞炒得太不尊重受害者和家屬,假新聞也能拿來報。不堪的畫面也不一定處理得當。只為了多銷售一些報章雜誌,多些收視率,不擇手段,侵犯別人隱私。

2. 教育體系惡搞。學生中文程度降低。北京話到底是不是國語?是又怎樣,不是又如何?為了提升競爭力,華語不該好好學嗎?老師體罰不當,性侵或言語上太超過。大學到處是,考八分也有學校唸。流浪教師一堆。

3. 司法呢,好像都跑得比媒體慢;更是因為我們學法的『錢總統』帶頭,知法、犯法、玩法,而殘廢。公道正義在哪裡?收賄的收賄,吃案的吃案,遮天的遮天。受害家屬與其尋求司法途徑,向媒體訴苦爆料更有效率吧。

這種亂像可以被扭轉嗎?

下重藥:老師該去做記者,記者該去做警察,警察該去做老師。

『莊肖維』,隔行如隔山哩!為什麼想出這種怪理論?

老師做記者

媒體素質標準是什麼?有些報導很膚淺,有些根本是報錯的。也不懂報導該採取中立,客觀的說法。在電視強力放送下,搞得人心惶惶,聽得更膩。螢幕上常常英文和中文會打錯。(老師沒教過如何查辭典嗎?) 更討厭台灣國語夾外來語式報新聞。聽起來超不順。遇到特有名詞用其貼切的國語、台語、外國話可以接受,不過像某某名主播在播新聞時三不五時混進一些不雅的流行語、土話、俗語或俚語,就很難聽了。有特色是有特色,可是聽起還是挺怪的。口語上也太常用語嘆詞像 "呢、喔、耶、呀、嗯" 或重複式娃娃語 "一點點、一些些、還有還有"。聽久就不可愛了,因為知道是裝的。所以不覺得在聽正式新聞,到像是娛樂新聞,或是聽八卦。跟過去的主播像胡雪珠、李豔秋、熊旅揚,那種字正腔圓報新聞方式差很多。現在的全台語或全客家話新聞報導反而比較好,不會在語言上混得太離譜。也比較可以學到正確的台語和客家話。

採訪的方式有時也很糟,對受難家屬不尊重。當受害者可能還在驚嚇中,記者卻一直問些用屁股想也知道答案的問題。例如:『請問失去親人的感覺怎麼樣?』、『小朋友,你現在是孤兒了,以後要不要好好讀書?』、『從那麼高的地方掉下來很痛嗎?』要不然就是該打馬賽克的畫面疏忽。喂!喂!喂!現代人有不少是吃飯配電視的,請多替觀眾想一下。把屍體或車禍影片直接播出,教壞囡仔大小。真是在做新聞,不是在報新聞。什麼『民衆有知道的權力』?爛藉口。民眾也有拒絕知道的權力。若那麼想把新聞當娛樂,那去模仿 Naked News 算了。一定很有看頭。

老師若是做記者,會有什麼優勢呢?可以提高語言和報導正確性,以及中立性。新聞也會比較有教育性質,多些尊重。老師都常在流浪了,跑新聞應該難不倒吧?至少不會為了採訪把當事人推倒或用騙人上車等『奧步』 ─ 因為對與錯應該是老師天天都在教學生的啊,怎麼能不做好榜樣?

記者做警察

警察是正義的代表。小時候,老師都會教警察專抓小偷,是人民的褓姆等等英勇角色。真的是這樣嗎?如果警察站在好人這一邊,那答案應該是"對"。臺灣的警察就算有抓壞人,之後的司法程序讓犯人脫逃,也是白忙一場。至少這裡還沒貪腐到像泰國。泰國刑警因為收入不多,所以是可以用給紅包的方式請他們放人一馬的。(這樣跟流氓收保護費有什麼不一樣呢?)雖然台灣還是有警察系統維持社會秩序,可是悍衛正義的司法已經生病了。

媒體記者做的事像偵探。民主的社會有言論自由,有些媒體認為他們的責任是監督政府。可是是誰付予他們這種責任呢?媒體也不該是唯一監督政府的系統。有些名嘴常罵得很難聽。無憑無據照樣罵得很爽,賣力作秀。秀皮可以瞭解媒體報紙那種搶版面的競爭,要做到明察秋毫再報導是不可能的。可是最起碼可以告訴讀者是誰給的線索吧?若是不能,那就請用保守一點的口吻,所以若之後發現報錯也比較能在法律上站得住腳。像在研究所裡寫報告,要非常小心你所要表達的研究成果是什麼。若誇大其詞,沒憑沒據,是不被容許在研討會中發表的。佼幸發表了,以後謊言也可能會被拆穿。到時候在學術界就難混了。當然,媒體不像學術界有個嚴謹的體系。有些媒體根本不怕被告。所以繼續囂張。

話說回來,媒體若不加油添醋,誇大其詞,會有人要看嗎?這就是秀皮覺得媒體可做好警察的地方 ─ 那就是『大膽假設』。可是大膽假設後的『小心求證』好像不常做‧‧‧ 除非新聞非常有可看性才會去追。加上政治影響,媒體又更難做公道人了。不過憑媒體的無孔不入,秀皮想他們抓壞人應該很快吧,狗仔也能發揮跟拍壞人的精神,『小心求證』。

警察當老師

台灣的老師不好當。升學壓力不是只有在學生身上,老師也有。當然,有些老師還是慣用不打不成器,恨鐵不成鋼的做法。會打罵學生,威脅,也會恐嚇學生做他們不願意做的事。要不然就是性騷擾,性侵等醜聞,屢見不鮮。不管學生多惡劣,體罰和口出惡言都不適當。既為人師表,就把以惡制惡的事給訓導主任做吧。當著全班面前羞辱學生也很不恰當。不一定會有殺雞敬猴的效果,但是太過份絕對會引起公憤。現在誰沒手機拍下惡行呢?到處都是大眼睛。

若是學生真的如此頑劣,難以管教,那至少告訴他們社會處理壞人的方式吧。反正不學好,將來也就是走那條路啊!不是做苦工,就是關禁閉。也因此,警察做老師是很適合的。除了教導本身該有的正義感和道德心,更有說不完的真實故事引以為戒。對逃學的孩子,通緝抓回。對不敬尊長的學生,露個擒拿手大概就不敢造次。邏輯數學課請善於推理的警探教導。物理化學、生物課等請法醫刑警吧,一定比課本教的精彩也實用。

講到法醫,國外有對喝酒駕駛的人做一種處罰,就是去看因酒駕車禍死亡的屍體。這是很有智慧的震撼教育。由其是當臭臭的太平間中有小嬰兒的屍體,法醫指著屍體解說撞擊致命傷時,那種滋味一定很不好受。身命多可貴!酒後駕駛,害人害己。或許就是要這麼極端的教育,清楚的告訴頑劣年輕人前因後果,他們才會懸崖勒馬。

老師去做記者,記者去做警察,警察去做老師。

此猛藥很偏激。基本上是癡人說夢話。(哈哈,大概只有共產主義下的社會才有可能有這種執行力去迫使改行吧!) 猛藥總得對身體撐得住的人才能下。所以問題來了:臺灣的身體撐得住嗎?不如讓這三種行業有多一點互動和結合。都是社會中不可缺的團體,而且和社會道德息息相關。若是倒過來,媒體去當老師,老師去做警察,警察去做媒體,不知會不會有反效果?嗯,這就看人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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